人权政策
Kolmar集团在积极践行人权管理的同时,为预防业务运营中的人权侵犯行为并降低相关风险,特此声明本政策。Kolmar集团支持《世界人权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联合国企业与人权指导原则》(United Nations Guiding Principles on Business and Human Rights)、《 国际劳工组织章程》(The Constitution of the International Labor Organization)、《联合国全球契约十项原则》(The 10 principles of the UN Global Compact)、《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尽职调查指南》(OECD Due Diligence Guidance for Responsible Business Conduct)等原则,并遵守与人权和劳动相关的国际标准及指导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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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目的)
本政策的目的是制定和实施包括Kolmar集团员工在内的有关保护和增进利益相关者人权的政策,以及确定其他必要事项。
第二条(定义)
本政策中使用的术语的含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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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权”指《大韩民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所中保障,或大韩民国已加入并批准的国际人权条约及国际习惯法所中认可的作为人类的尊严、价值、自由与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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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员工”指Kolmar集团的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 不论正式员工和非正式员工等其劳动合同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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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人权经营”是指预防Kolmar集团侵犯人权的发生,开展人性化的经营活动,Kolmar集团宣布人权政策,履行人权实践和检查义务(Human Rights Due Diligence),为侵犯人权的受害者提供救济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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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合作公司”指与Kolmar集团经营活动相关并建立业务关系的公司,是指国内外子公司、出资公司、供应链交易公司、客户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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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利益相关方”指与Kolmar集团经营活动相关的主体,包括客户、合作公司、社区居民等Kolmar集团有关系的所有法人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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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申报人” 是指遭受人权侵害的人,或认识到人权风险的员工、其他人和团体,向人权侵害窗口举报人权侵害的人。
第三条(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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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本政策的适用对象为Kolmar集团国内外法人机构的所有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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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Kolmar集团在与合作公司的交易过程中也须遵守人权政策,并应鼓励所有与其有交易关系的利益相关方遵守本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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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本政策中涉及的事项与当地国家法规相冲突时,应优先遵守当地法规。本政策可根据相关国家要求的法规和行业特点进行修订和使用,必要时可另行制定详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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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除相关国家法规或组织章程或公司章程等有特别条款外,Kolmar集团所有员工均按照本政策执行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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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禁止歧视)
Kolmar集团在所有业务活动中,不因员工的性别、种族、宗教、残疾、年龄、出生地、 政治见解、社会身份等为由,在整个工作中没有合理的理由,不歧视员工,构建尊重员工多样性的组织文化。
第五条(遵守工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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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Kolmar集团遵守其经营所在国家的法定工作时间,为所有员工支付合理的劳动报酬,并随工资一同发放工资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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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Kolmar集团为员工提供充足的教育机会和适合工作的环境,以促进员工能力的提升并改善其生活质量。
第六条(人道待遇)
Kolmar集团尊重所有员工的隐私,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并且不会在精神或身体上对员工施加强制、虐待或不合理的待遇。
第七条(保障结社及集体谈判自由)
Kolmar集团遵守本政策适用国家的劳动关系法律,并为所有员工提供与劳动条件相关的充分沟通机会。
第八条(禁止强制劳动及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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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Kolmar集团不以任何形式使用强制劳动,即使不直接使用强制劳动,也不会从强制劳动中获取任何商业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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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Kolmar集团原则上禁止使用童工,并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教育机会和安全。
第九条(保障工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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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Kolmar集团为员工提供安全且卫生的工作环境,并在员工处于危险工作环境时,提供专门的防护设备和安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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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Kolmar集团对企业发生的事故或疾病迅速提供适当的补偿等措施。
第十条(负责任的供应链管理)
Kolmar集团为实现负责任的供应链管理,公平对待合作公司,并鼓励所有合作公司践行人权经营。
第十一条(保护当地居民的人权)
Kolmar集团的所有员工在履行职责时,应注意避免侵犯当地居民的人权,特别是确保当地居民的安全、健康权利及居住自由不受侵害。
第十二条(保障环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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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Kolmar集团遵守国内外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并努力保护环境和防止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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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Kolmar集团鼓励所有合作公司追求环境友好的企业经营。
第十三条(保护客户人权)
Kolmar集团的所有员工在向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时,将客户的生命、健康和财产保护作为首要价值,并采取最佳措施保护因经营活动收集的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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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人权政策的宣布)
Kolmar集团为了在所有经营活动中保障人的尊严和价值,宣告人权政策,并要求员工将本政策作为人权经营的行为规范和价值判断标准予以实践。
第十五条(人权经营教育)
Kolmar集团通过开展内部人权经营教育,促进员工对人权的理解和意识提升,并传达人权经营的推进方向和目标。通过该教育,防止员工之间的歧视行为,并引导员工积极举报发现的人权侵害案例及风险。
第十六条(人权影响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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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Kolmar集团为提前识别并预防公司经营活动可能对人权造成的实际或潜在风险,实施人权影响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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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Kolmar集团的人权影响评估原则上每年实施一次。但是,可以根据需要更改实施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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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Kolmar集团将利用员工和利益相关者易于访问的方式公布人权影响评估结果和风险改善和缓解措施的信息,包括可持续经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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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受理侵犯人权的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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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Kolmar集团运营人权侵害举报渠道,举报人不限于遭受人权侵害者,还包括意识到人权风险的员工、其他自然人及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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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接到侵犯人权的举报时 ,相关主管部门应根据个别举报案例的特性讨论具体的救济方案。
第十八条(人权侵害举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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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Kolmar集团在处理人权侵害举报时,应参考法律法规、命令、判例、主管机关的指导方针、公司内部处理惯例及其他行业惯例,并在法律部门的支持下寻求最佳救济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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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若人权侵害案例对受害者的自由和权利造成重大限制,或可能转化为企业声誉和名誉的风险,可在包括最高决策者参与的委员会、管理会议及业务会议等场合讨论救济方案。
第十九条(保障举报人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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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Kolmar集团的所有员工不得泄露、外泄、公开或报道人权侵害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可推测其身份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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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在人权侵害举报、受理、处理及结果通知等所有程序中,举报人身份、受害情况、举报日期及处理结果等可推测举报人身份的所有信息均应作为秘密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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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Kolmar集团保障必要措施,防止申请人受到申请人的不利影响。
第二十条( 人权侵害举报窗口)
Kolmar集团的人权侵害举报窗口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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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侵害举报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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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名称:Kolmar集团人事总务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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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箱:humanright@kolmar.c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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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修订的必要性)
Kolmar集团在相关法律法规修订或公司情况发生变化等情况下,若确认本政策有修订的必要性,应根据变化的情况进行适当修订。
第二十二条(修订程序)
若因相关法律法规修订或公司情况变化等原因,需对本政策进行部分修订,可通过向首席执行官报告并获得其批准后进行修订。但若需全面修订,则需通过向董事会报告并获得董事会批准后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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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实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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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政策自2021年1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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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政策自2024年5月2日起实施。
第二条(与其他规定的关系)
在制定或修订与员工及利益相关方人权相关的其他规定,或建立相关制度及政策时,应确保与本政策保持一致。